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首届寻找“最美厦工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7-28

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首届寻找

“最美厦工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开展“最美厦工”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根据厦工综[2016]22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忠诚事业、服务师生、感动厦工”厦门工学院首届寻找“最美厦工人”评选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工学院首届寻找“最美厦工人”评选活动方案》

 

厦门工学院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

厦门工学院

首届寻找“最美厦工人”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厦门工学院开展“最美厦工”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建设“环境优美、制度规范、管理有序、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三风良好、工作舒心、学习愉快、生活满意”的学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厦工人”评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引导师生,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

二、活动主题

“忠诚事业、服务师生、感动厦工”。

三、活动目的

挖掘献身厦工教育事业,在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岗位上无私奉献,为建设“百年名校”添砖加瓦、默默耕耘,为和谐校园传播正能量、感动师生的教职工;在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品学兼优,弘扬正气、彰显道德力量、展现青春风采,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的优秀学生,共同寻找身边的最美厦工人。

四、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全校师生。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最美厦工人”教职工10名、学生10名、“最美厦工人提名奖”若干名。

(三)推荐条件

1、教职工推荐参评人选条件

(1)热爱事业,热爱厦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2)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刻苦钻研、成绩突出、甘于奉献;

(3)志存高远、全面发展,在和谐校园、最美厦工的建设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厦工的一份责任,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用自己的汗水,弹奏出热爱知识、追求真理的和美乐章,给人们清新动人、感人至深的心灵震撼;

(5)评选的重点在于“感动”,要感之以心,动之以情。

2、学生推荐参评人选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品学兼优,在学生中弘扬正气、彰显道德力量、展现青春风采,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事迹突出、细节感人,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4)评选的重点在于“感动”,要感之以心,动之以情。

五、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4日-6月30日)。正式下发文件,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候选人(6月30日-9月30日)。各部门通过部门推荐、他人推荐、自荐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报送候选人材料。

第三阶段:网上投票(10月10日-11月10日)。学校在对提名候选人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网上投票,在厦门工学院网站开辟“首届‘最美厦工人’”专题网页对候选人进行展示和投票。

第四阶段:专家评审(1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网上投票权重40%,专家评审权重60%),教职工与学生分别评比,总分前10名的分别为厦门工学院首届“最美厦工人”人选,若干名“最美厦工人提名奖”人选。

第五阶段:公示(11月下旬)。对人选进行公示。

第六阶段:表彰及奖励(12月上旬)。

六、提交材料

材料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一)《厦门工学院“最美厦工人”推荐表》(附表1、2),须加盖部门公章。

(二)彩色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另电子版生活照或工作照3-5张(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三)个人简介、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打印稿和电子稿,格式统一用A4纸,标题为宋体3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4号字,行间距25,上下左右边距为Word默认值,双面打印。

(五)提供不超过3分钟的介绍视频短片(有解说、配乐,关键词可叠加字幕,DVD格式,刻录成盘或U盘并贴上标签)。

(六)教职工候选人材料上报至人力资源处;学生候选人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七、工作分工

(一)人力资源处负责牵头组织教职工候选人材料收集、汇总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负责牵头组织学生候选人材料收集、汇总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三)宣传处负责全过程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方案的制定、候选人文字材料的审核等;

(四)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负责“最美厦工人”专题网页的制作与维护,保证投票系统正常运行等;

(五)监事会督查办公室负责评选过程的监督工作。

八、工作小组

组  长:赵同胤

副组长:孟涛、黄国良、汤伟明、廖春斌

成  员:谢丽珍、陈丽芬、李文、谢永亮、雷卫斌、陈伟、雷雨、吴江南、樊超、姜亚男、陈雅芳、林正地

九、活动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书院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厦门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活动的工作落实,认真组织推荐,做好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的挖掘,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广大的师生的监督,全体师生平等参与评选。

(三)参选人员不得拉票竞争,不得诋毁他人,发现违反规定者,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最美厦工人”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学校将取消其称号。

 

 


 

附表1:

厦门工学院“最美厦工人”推荐表

(教职工用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入职时间


职称


所在单位及岗位


联式方式


工作经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


主要

工作

业绩


推荐

单位意见


审核

单位意见










注:1、主要工作业绩要围绕“忠诚事业、服务师生、感动厦工”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为500—6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附件2:

厦门工学院“最美厦工人”推荐表

(学生用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二级学院及书院


专业、年级、班级


联式方式


担任学生  干部经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


主要

事迹


所在书院

意见


二级学院

意见


学生工作处意见










注:1、表格内“主要事迹”栏要围绕“忠诚事业、服务师生、感动厦工”进行概括,字数为500—6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感染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