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2〕第1号通告
更新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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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全体师生: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传入校园渠道,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我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21日0时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一)关闭学校1号门、3号门;2号门仅作为必要的住校外教职工、后勤服务人员及经批准外出上班的住教职工生活区家属进出通道;4号门仅作为必要的后勤保障物资进校通道。

(二)将教职工生活区作物理隔离,住教职工生活区家属不得跨过围栏进入学校其它区域。

(三)在校内住宿学生不得出校,住在校外学生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履行严格审批手续。

(四)确有必要在岗的住校外的教职工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严格遵循“家—校”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五)住教职工生活区教职工原则上不出校,出校须向单位报批。住教职工生活区家属非必要不出校(外出上班,严格遵循“学校—单位”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六)严格管控校门,所有入校人员必须严格扫码测温、核验身份,实行闭环管理。


二、全校实行线上教学,时间暂定为一周(3月21日—27日),一周后视疫情形势决定是否继续实行。

(一)各学院安排充足的人员住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其余教师居家开展线上教学,担任班级导师的教师要切实履行导师工作职责。

(二)行政、教辅、公共服务单位要配备必要的在岗工作人员,确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到校的教职工居家办公,其他教职工“两点一线”上下班(鼓励自驾上下班)。

(三)后勤保障相关单位安排充足工作人员住校不外出,确保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平稳运转。部分特殊需要的员工经审批后可“两点一线”上下班。


三、校园封闭管理期间请学生与安全处会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制定并执行错峰用餐方案。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应对突发情况及时、精准、有效。


五、全校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所有进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严格实行限流管控。校园内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校内会议。


六、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服从厦门市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安排2022年3月13日(含)以来未曾核酸检测的所有在厦师生员工,必须在2022年3月21日前进行一次检测。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七、进一步落实对学生特别是重点关注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各级学生教育管理人员、班级导师要深入到学生宿舍,主动关心学生,进一步认真做好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八、学校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参加疫情防控校内志愿服务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生与安全处、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疫情防控政策、形势的宣传和教育。


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严从紧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防控要求,在校内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十、全体师生、后勤保障人员、住教职工生活区家属接受每日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所在单位做好健康状况跟踪,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个人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一、加强对物资供应运输人员和物品的管理。供货人员非必要不进校,货品于4号校门门口转运;因货量较大确需入校的,入校人员须配合测温,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全程佩戴口罩,即卸即走。


十二、全体师生员工应尽量减少网购。后勤保障相关单位要加强快递点环境消杀,对快递物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杀,从严管控来自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物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全体师生认真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厦门工学院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0日

来源:厦门工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